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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类】 医疗器械

外科、医疗、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,假肢,假眼和假牙;整形用品;缝合用材料。

【注释】 第十类主要包括医疗仪器、器械及用品。 本类尤其包括: ——医用特种家具; ——橡胶卫生用品(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); ——矫形用绷带。

  • 100111人造颚;100117假肢;100125外科用人造皮肤;100141人造乳房;100159人造眼睛;100192植发用毛发;100194外科移植用假眼球;100208人造外科移植物;100264医用机械外骨骼;100275由人造材料组成的骨间空隙填充物;移植物(人造材料);骨植入物(人造材料);主要由人造材料制成的外科修补网片;植入式人工喉;脊柱植入物(人造材料);人造心脏瓣膜;人工晶体;人造鼓膜;人造骨;人造关节;耳蜗植入物;人造韧带;人造软骨;植入用人造骨;人造材料组成的骨缝填充物;外科手术用骨替代物;外科整形用人造髋关节;外科植入用心瓣膜;人造髋部移植物;用于固定假肢的假肢接受腔;肌腱替代品;韧带替代品;软骨替代品;骨骼替代品;内脏用人造组织;移植用人造皮下瓣膜;内置假体;血管用人造组织;腔壁用人造组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