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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一类】 灯具空调

照明、加热、蒸汽发生、烹饪、冷藏、干燥、通风、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。

【注释】 本类尤其包括: ——空气调节装置; ——电或非电的暖床器,暖水袋,长柄暖床炉; ——非医用电热垫和电热毯: ——电水壶; ——电烹调用具。 本类尤其不包括: ——制造蒸汽的装置(机器部件)(第七类); ——电暖衣服(第九类)。

  • 110193核燃料和核减速剂处理装置;110203聚合反应设备;110253核反应堆;原子堆